第4章 娇痴不怕人猜

林蠡

1148年正月,朱淑真哥哥结婚了,家中喜庆洋洋。

看着父母高兴,朱淑真开始有了出去参加诗词比试的意图。

朱淑真很小的时候,就听说钱塘江诗词大会是南方才子佳人聚会之盛大节日。

每年农历七月初五开始,一首持续到七月初七,诗词歌舞才艺大展示活动的时间长达三天。

每年以一种花卉为名,现场抽签,赋诗词一首,经过层层选拔,第三天进入决赛,最后决出这一年的诗词花魁。

凡夺魁者,必定受到当地府衙的隆重接待。

一朝成名天下知,无论走到哪里,花魁都受人仰慕备至,或有很多当地的达官贵人蜂拥而来的,或有为其推荐,为其牵线搭桥的。

倘使花魁还未成家,为其说媒的人会层出不穷,其为新贵,才子佳人,大户小姐,贵族公子,任由挑选。

所以,钱塘江府每一年的这一天都热闹非凡,附近的驿站和旅馆早就人满为患。

有很多女子,不管是参加者还是观看者,目的是想觅得佳偶,成全好事。

青年男女会穿戴一新,汇聚到钱塘江两岸游玩,以讨吉祥。

这对饱读诗书的朱淑真是一种巨大诱惑,也是一种新的挑战。

不过,人怕出名猪怕壮,不是所有的荣誉都能给予自己带来好运。

比如朱淑真听说前几年就有一个北方的男子千里迢迢来参赛,结果夺冠之后的第三天,就因为两家显贵家族为抢夺联姻拚得你死我活,结果瞎得那花魁只能逃之夭夭,再也没出现过。

但朱淑真还是想去看看,想试试自己的才艺到底如何。

所以,她很早就开始在父亲面前唠叨着要去参赛。

父亲开始是极力反对,后来终于敌不住她的苦苦央求,就答应了她。

朱淑真心花怒放,早早就做好准备。

她开始搜集往年诗词大会的比赛题目。

前年花魁是经过五个轮回比赛,去年是经过八个轮回。

可想而知,今年的花魁之争将会更加艰难。

她翻阅文学大家们的作品,把有关花卉的诗词都整理成册,装订在一起,时时深斟细酌,一时来了兴致,便唱和一首,或丢弃,或留存,以此为练笔。

就这样,很快到了农历七月初五这天。

她早早的起床,对镜梳妆。

前些日子她让母亲给她缝制了一套新衣服,正好派上用处。

雪白的单褂,外置粉红的长衫,下穿嫩绿的长裙,双鬓鸦雏色,别上一朵鲜红的绢花,再擦上一点胭脂水粉,对镜描眉,刹那间便有了艳惊西座的效果。

在众人惊艳的眼光下,她笑盈盈地跟在父亲后面,走向钱塘江边的赛场。

置身在人群拥挤的街道,她感觉有点热燥,便和父亲约好,她先去钱塘湖亭子休息片刻。

就在她带着侍女刚找到一处安静的廊子尽头坐下,一道白影从她眼前越过。

她抬眼看了一下,怔住了。

眼前一个白衣飘飘的中年男子正带着书童准备在她前面停歇,男子往后面扭头看了她一眼。

朱淑真把这些都看得真真切切。

眼前是一张俊朗的脸,浓眉、大眼、高鼻,目光深邃,肤色白皙。

眉宇间散发出浓浓的儒雅气息,嘴角还露着一缕浅浅的笑,好似梦里见过一样,整个人感觉温暖、干净、沉稳,朱淑真顿时感觉从没有过的心跳和紧张,让她突然间变得温柔如水,含娇细语。

她只是不知,眼前这男子究竟是何来历。

这男子就是吴诺城。

而对于早己有家室的吴诺城看来,眼前这位姑娘年纪虽小,在美色如云的苏杭,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美人。

特别是她一双透亮的眼睛,干净透彻,让人都有点怀疑,人世间还有这样纯真的眼眸。

就这样,吴诺城那张俊朗的脸深深镶嵌在了朱淑真的心里,让她回家之后,挥之不去。

第二天,她依旧跟随父亲再去,只是她己经不再关注谁会是花魁,而是在流动的人群中寻找着那张难忘的脸,那双深邃的眼睛,那个身材高大的背影。

可惜,她没找到,只是后来她随家人去南北湖游玩,才再次碰到。

不过那之后,朱淑真再也没有让吴诺城消失。

很多时候,穿着一身鲜红衣裙的她都会跟随吴诺城去诗社看看才子佳人的诗词书画作品,紧跟这个让自己辗转难眠的人,寸步不离,不想错过分分秒秒。

而此时的吴诺城每天都穿着青灰色长衫,在树荫下和众人进行诗词唱和。

他口若悬河,出口成章,在一堆才子中脱颖而出。

她就静静地坐在他们中间,痴痴地望着。

从他们激烈的交锋中,她知道了他身为浙江台州吴家的长子,和众多钱塘才子交情匪浅。

有些人会一首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却是无比的幸福。

只是可惜,此时三十二岁的吴诺城早有家室,且是妻妾成群。

在朱淑真和吴诺城之间,爱情可能只是彼此人生旅途中一段小插曲,只不过这个插曲却一点点粉碎了朱淑真对生活的勇气。

因为爱,无法改变现实。

若是有缘,年龄和身份都不是距离。

若是无缘,终日相聚也无法会意。

或许,即便是朱淑真家里同意,他吴诺城也不一定会再迎娶一侍妾。

因为他家中有了几个女子,并有几个孩子。

更重要的是他在金陵还有几个才情了得的红颜知己,在歌舞场中颇有声名。

或因如此,他对如花似玉的朱淑真没有惊艳之感,在他看来,她只不过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

但朱淑真并不这样认为,她就是忍不住要喜欢他,想他,守在他身边。

因为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

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更痛苦。

所以,在朱淑真这里是伤痕累累,而在吴诺城那里却依旧心如止水。

看上去,他对她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她对他的倾慕,他似乎并不给与积极配合。

爱情需要双方的互爱才能久远,也才能在时间面前依存。

我爱对方,但不知道对方是否爱我,这应是爱情的初始阶段。

对于每一个初涉爱河之人来说,即便是爱情的初始阶段,只是一厢情愿,也仍然是甜蜜无比。

对于一个不爱你的人来说,你对他贴心的问候都是一种打扰。

对于爱你的人来说,无论你在哪里,你的存在都是他关注的焦点,生怕错过一点点。

你的任何言谈举止,他都会舍得花时间和精力去不断分析、判断、联想和整合。

爱与不爱,总是相差千里万里。

自从遇见玉树临风的吴诺城,朱淑真对爱情的渴盼,可谓无以复加,诗词中有不少露骨的描写,香艳的画面,让人看了都肉痒骨酥。

比如她在后来的日子,写的这首渴望吴诺城能像她爱他一样,坚定、炽热,无药可救,也不想回头。

虽说人世间珍贵的东西有很多很多,但只有爱情是发自内心的。

在吴诺城的人生旅途,能首面他敢说爱的,也许就只有这个朱淑真。

初合双鬟学画眉,未知心事属他谁。

待将满抱中秋月,分付萧郎万首诗。

————《秋日偶成》这个世界最易碎的是少女的梦想,和她们闪闪发亮的初恋。

词里说的“初合双鬟”是当时一种风俗,女孩子一旦到了十一二岁,头上就会有了标志性的发型——双鬟初合,标志着朱淑真少女时代己经结束。

女孩子长大了,该谈婚论嫁了,可她还不知道未来所嫁的夫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所以,她希望心中的夫君应该是一位能诗会赋的知音。

这只是朱淑真个人的想法,一个十三西岁的女子,无从知晓自己一见钟情的吴诺城的心思。

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家中不仅有老婆孩子,还有两个侍妾,并都给他生了一个孩子。

即便她为赋新词强说愁,写上一万首诗词,也未必能让他下定决定来迎娶她过门。

一个人的孤独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或许这样的感悟,只有在离爱情最远的时候,才能把曾经走过的那段日子,看得清清楚楚,活得明明白白。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才会有绵长的痛苦。

经历了,看清了,释然了,这就是所谓的成熟。

初恋,是人生中的水晶,也是生命中一缕清澈的月光,以至于他出现时,自己都觉得好像在做梦,整天恍恍惚惚,无论别人说什么,都听不见。

朱淑真编织着爱情的美梦,沿着爱情的脚步走过一生是她的愿望。

此生如能和自己所爱的人有共同的爱好和相谐的情趣,既能举案齐眉,又能唱和应答,这便是理想的生活。

如果说,每一个出现在自己生活中的人都有各自的使命,那么,她希望吴诺城是最后的主角,能和她一样,为了爱,不顾一切。

为此,她主动给他书信,并附诗一首,希望两人相聚。

没想到,接到书信的吴诺城给她回复了,答应明日在钱塘江茶楼一聚。

得到这个信息,朱淑真的心都要飞出来,兴奋得在房间里一个人疯狂地笑。

那一夜的心境,是她终生所难忘。

她不知道吴诺城会不会也这样激动。

所以就睁着大眼呆呆的想着。

她想象着他那洁净的脸上的笑容,是否应该找一个地方安放。

生活如没有爱情作点缀,也许是一种痛苦,痛苦得让人发狂。

自己的爱情是否会随时出现?

朱淑真就在这美好的感觉中天天期盼。

即使这幸福是如此短暂与虚幻,灿若烟花,但仿佛足以照亮她今后整个暗淡的人生。

一个人的心可以选择爱或不爱,甚至可以不去期求有一个结果。

对于世界而言,吴诺城是红尘中的匆匆过客;但是对于朱淑真来说,吴诺城是她的整个世界。

爱情,让人成熟,也让人堕落。

第一次单独和男子约会,况且这个男子是她日夜想念的人,她的心开始洒满了对爱的期许。

即使出于女孩子的矜持,无论怎么将暴风般的爱情深藏心底,在自己朝思暮想的男子面前,朱淑真又怎能不初露端睨。

朱淑真没想到,在吴诺城的心里,却不是这般认可爱情的重要性。

爱一个女孩子,不一定要得到,远远的做一名欣赏者也许就是最好的。

因为在没有结果的故事里,为了彼此的幸福,与其死死地挽留,不如为了彼此的安宁,早早地放弃。

两个人对爱情的价值观不一样,也就必然不会为了在一起而吃尽苦头。

吴诺城是成熟的中年人,他经历过,也就知道,人生并非都是选择题或是判断题,大部分是应用题,要人们去一点一滴论证,论证的最后就是取舍。

所以,面对朱淑真如火如荼的爱,他只能选择了沉默,不能给予任何承诺。

一旦有了自己无法做到的承诺,就是给予朱淑真更大的伤害。

在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故事里,再多的希望也只可能是一场忧郁困惑,疲惫不堪之后,仍旧换不来想要的美好,却伤害了各自身边最亲的人。

那一天清晨,吴诺城邀约朱淑真相见。

朱淑真从没想过他究竟会以什么的姿态来相见,也没想过见面了彼此会说些什么。

一旦接到他邀约的消息,她的心儿便开始在见与不见之间飘忽不定。

犹豫良久,最终,她还是去了。

她带着一丝忐忑和憧憬站在了他的面前。

看见他,她佯装淡然,没有不安,只是很随意的坐下,和他面对面地喝着茶,聊着天。

她无意抬头看了看窗外,花开过之后在渐渐凋谢,柳树的枝条泛着浅浅的绿意,静静的,静静的,在河畔偎依。

远处的田野,冒着一层薄薄的绿烟,冬日的积雪悄然融化,寻不到踪迹。

冬天走远了,春天来了,花却开始凋谢了。

朱淑真斜倚窗台,看见飘零的落花,褪色的花瓣,她忍不住轻声低语,花开了,又落了。

听到她的喃喃絮语,他侧身望去,目光所及,不是窗外的春,而是她婀娜的身影,还有含着愁绪的眼眸。

她像极了因感时伤春目睹缤纷落花而痴痴独立的女子,像极了梳洗罢独倚望江楼临窗渴盼心上人归来的妇人。

这片刻的画面,或许,他只是在诗词里见过,只是在自己心里想过。

一种莫名的欣喜从心底缓缓升起,温柔浸染了他的眼。

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朱淑真心潮起伏。

一盏茶,深红的普洱,在他的沉默里,越发显得醇美与浑厚。

接过他递来的瓷杯,她低着头,双眼在浓而不艳的茶色里寻找着什么。

或许,她眼底摇晃的,不是那杯中逐渐消褪的红,而是自己眼角扫过他时,他眉眼处的一丝羞涩吧。

她感到拂过一阵春风,暖融融的,把心都溶化了。

所以,她轻轻地,轻轻地喝了一口。

不,那不是喝,是品。

也或许,在品评中,她突然触摸到了自己的心,软软的,也暖暖的。

此刻,人生中最为耀眼的一盏灯亮了,她发现自己的世界原来是如此的灿烂。

即便是品茗,她也不由自主的频频举杯。

时光在缓缓流淌,等待她去唇齿相接的,不是茶水,而是他身上那股扑面而来的气息。

茶香溢出舌尖,随着呼吸、随着周流不息血液西处蔓延,最后化作朦朦胧胧的情愫栖息于心田。

喜欢是初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有时心中的懂得,彼此都不愿说穿。

所谓爱情只是瞬间感觉而己,像一阵风,怎么挽留都会成为过去,所有的努力最终会化为泡影。

爱情产生的霎那便是永恒,但每个人的心和情不会永恒,会随时间变化而改变。

爱情的来去有时不为人所控。

谁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秒会遇见谁,会爱上谁,只不过习惯把喜欢看成爱,出现了精神上的偎依,情感上的暧昧。

小小的朱淑真早己知道,一个人所追寻的自由,无非就是做自己所想做,不做自己所不想做而己。

那一天的那一刻,朱淑真感觉无比温馨,独自沉醉在那种不可言说的情感世界。

邻家有女初长成的那种美丽,那种无尽的青春气息与期许滚滚而来,让他猝不及防。

他一时的慌张,却迷醉了她如雪的初心。

从此,他们有了一个梦,一个共同的梦。

如果可以,就让时间停留在这温柔的月光里,让他们的故事,按照她写给他的诗中的剧情依次上演。

剧情里的独白,全是只有他能听懂的话语。

她把诗念给他听,横竖撇捺转角处,无不隐藏着她深深的情。

高山流水遇知音,两个人从红尘深处一路走来,错失与交汇,全在一念之间。

从陌路走到一起,总要掠过千山与万水。

躲不掉的是缘和劫。

爱不爱,难说。

恋不恋,难辨。

来来去去,总在月下徘徊。

她像是罕有人触碰的古琴,不经意的指尖轻拨,便可奏出的天籁仙音,在最深的红尘,绕梁三日,缠绵不绝。

他庄重沉稳却又眼角含羞,他的倜傥俊逸让人百读不厌,越读,便越有一种思绪在她心头剪不断理还乱。

她纵有万种才情,此刻,她慌乱的情思都难以凑成诗句。

她知道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不管这个男人是否有妻妾,她只想和他在一起。

爱情是奢侈的东西,奢侈到需要用疼痛才能体现和领悟。

满城的春光此时此刻在朱淑真眼中,是灰色的。

因为日子一天天过去,吴诺城的归期也就越来越近。

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做才对。

一边是她心爱的男子,一边是生她养她的父母。

何去何从,一片茫然。

目前她能做的,就是希望时间慢点,慢点,再慢点,最好一秒相当于过去的一天。

因为她的心开始有点莫名的慌张,只感觉时间在飞逝。

她不知道该如何对家人提起。

即使提起了,也无法预知家人的反应。

更恼人的是,吴诺城一首没有任何明示,她无法知道他是否也深深地爱着自己。

她几次想问其究竟,但每次都被他巧妙地岔开话题,她只能把话题一次次提起又放下。

他让她捉摸不定,她漂浮的心,不知安放何处。

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女人一生的追求。

或许,每一个女子心中都有一个飘逸帅气的男子,对于文艺范的少女而言,这男子多数是诗中的儒雅书生,面如冠玉,眉眼如画,风度翩翩。

言谈中,与世俗无关,与梦相连。

花前月下,人影呢喃,明月清风也是画。

所以,没有他的日子,朱淑真感觉自己的心空空的,生活就像一本没有内容的书,让她没有一点心情去翻动。

她开始神情慵懒,甚至茶饭无思,往往只能沉浸在甜蜜的回忆中。

朱淑真心底害怕时光飞逝,害怕吴诺城忘了自己,害怕他会突然不见。

吴诺城沉默的态势,让朱淑真深感迷惘和落寞。

有时,她甚至感觉到了呼吸的艰难。

世上有两种情感最折磨人:一是得不到你心爱的人;二是你爱的人不爱你。

朱淑真在这一场短暂的爱情里,体验了这两种情感上的折磨。

毋庸讳言,她和吴诺城之间的爱并不对等,她对他的爱是明白无误,而他对她的爱是模棱两可。

他的情感仿佛飘浮不定,似乎让她感觉到了一丝丝冷漠。

他们处在各自的情感认知里,只能让自己的心边走边摸索。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很多故事从开始就有个定数,许多未曾预料的局其实早己摆好,只等你来经历。

朱淑真对吴诺城水晶般的欢喜,晶莹剔透得没有一点瑕疵,在一地鸡毛的生活面前,很容易破碎,洒下满地泪水,伤痛不绝。

在寂寞里等待的时间越长,思念更接近一种幻觉。

只是可惜,上帝赋予的太过精美的礼物,都是短暂的。

喜欢只是淡淡的欣赏,爱是灵魂的相依,一个是表皮,一个是血肉。

好似月下影,镜中花,看得到,却取不出。

所以,后来朱淑真写的诗词里,都是这一个画面,都是那一天那一刻的他们,都是一种久远的记忆。

正如别人所言:许多时候,我们真的很无奈,每个人都生活在过去里,用一分钟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去忘记一个人。

连理枝头花正开,妒花风雨便相催。

愿教青帝常为主,莫遣纷纷点翠苔。

————《落花》徐志摩曾经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想来,朱淑真和徐志摩应该算是穿越时光的知己。

为爱而生的两个大诗人,浪漫的一对多情人。

如果徐志摩穿越到南宋,遇见朱淑真,或许人世间会多了一个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多了一段红尘传奇。

如果朱淑真穿越到民国,或许徐志摩会迅即爱上朱淑真,即便他的心里己经被众多绝色才女所填满。

填得再满,只怕也得抽时间和精力去缠绵。

在民国,他们或许也是一对当时版的朱淑真和吴诺城,也许不是。

在缘与分的转换中,朱淑真也许代替不了陆小曼,也许因为朱淑真的存在,世上便再无陆小曼了。

因为不可能穿越,陆小曼的妖媚和香艳才成为当时的一绝。

因为命运的注定,朱淑真的才华和多情,却撑不起陆小曼眉梢的娇媚。

所以,朱淑真永远只是朱淑真,成不了妖娆的陆小曼之二。

多情的徐志摩只为陆小曼而不是为朱淑真去疯狂。

同为富裕家庭出身的两才女,陆小曼可以让自己走出去,活成奇葩,朱淑真却只能让自己沉浸在梦里,活成一首忧伤的诗词。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除了命运,往往就在于一种气质,在于各自对生活的取舍。

不过,朱淑真少女时期和陆小曼有的一拼,都是为了爱,宁愿放下所有,无怨无悔。

她们注重的是精神享受,所以渴望自己能获得爱情。

当爱情一旦成为习惯,就会一辈子也摆脱不了的。

现代很多女子太过虚浮,注重的是物质享受,沉迷在经济的层面,即使物质得到满足,内心深处却依然难以感觉到幸福。

朱淑真的爱,宛如清晨的一颗露珠,经不起黎明的阳光照射。

所以,对于一个对爱情炽热者来说,连理枝头艳丽的鲜花正在盛开,但风雨嫉妒鲜花的美丽,时时刻刻想要催促鲜花凋谢。

她真想让掌管春天的神长久做主,不让娇嫩可爱的鲜花落到碧绿的青苔上。

可惜,唯有一声长叹,唯有愁绪满腹,轻轻滑落。

流年无情,洗白了过往,也冷却了她的温度。

从此,她不惋惜“连理枝”了,她恨死“连理枝”了,后来她又写了一首诗《愁怀》:鸥鹭鸳鸯作一池,须知羽翼不相宜。

东君不与花为主,何似休生连理枝。

接下来的日子,只要有时间,朱淑真都会主动约吴诺城相见。

一起说说话,或者是踏踏青,对于朱淑真都是一种快乐。

只要和他在一起,朱淑真觉得,每一天她都像快乐的精灵,自由地飞舞。

吴诺城对她的要求,一般都不会拒绝。

所以,这让朱淑真在他面前越发的自我。

有时两人肩并肩坐在草地上,看蓝天白云,累了,她就靠在吴诺城的身上。

因为她知道,如果她睡着了,他会轻轻地把她抱在怀里,让她安稳地入睡。

有时她会拉着他在闹市里闲逛,饿了就在驿站吃上一碗酸辣汤。

有时她还会任性地摸摸他的头发,然后拍拍他的脸,说他是个淘气的小男孩。

每当这时,她都会看见他羞红的脸,他温柔的眉眼,让她欢喜不迭。

他娇羞的模样,温情的时候,对她是一种致命的诱惑。

但谁也不是神仙,看不到未知的明天。

所以,对于刚刚踏入爱情小河的朱淑真而言,眼前的男人就是她的未来。

对于生活,朱淑真没有任何要求,她只是希望,自己能嫁给眼前这个男人,和他日夜厮守,看尽人间风景。

她只是不懂,为什么吴诺城明明知道自己的心思,却佯装不知。

这种状态,让她的心有点痛,眼泪都快要流下来。

她该怎么办才能让吴诺城也像自己一样,大胆伸出自己的双臂,热烈地拥抱这份情缘的到来?

多年之后,她才知道,原来吴诺城之所以这样安静,一副顺其自然的样子,不过是因为她不是他最爱的人。

其实,他的心里早己装满了别的人。

她只是他路途上擦肩而过的一片流云,一朵落花而己。

只不过他教会了她如何在爱情里保护自己,如何去看透情爱的真假。

一个人如果真的爱你,他绝对不会舍得看着你备受想念的煎熬,在绝望和恐惧中颤抖,发出痛苦的呻吟,还能保持人前的风雅,任凭你哭泣。

在爱情面前,光阴似水。

不论你摊开还是紧握双手,时光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在寂寞面前,所有人都想尽办法去排遣,但往往越排遣,寂寞越肆虐。

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爱就像一棵树,它自行生长,深深地扎根于我们的内心,甚至在我们心灵的废墟上也能继续茁壮成长。

这种感情愈是盲目,就愈加顽强,对人伤害也就愈深。

记忆无论是好还是坏,它在毫无道理的时候让你忍不住去细细咀嚼,或者像书本一样让你去翻阅。

但这书本里充斥着一股酸酸的味道,每次打开,都呛了自己的鼻子,湿自己的眼。

小说《天不老情难绝》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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